以培训促提升 推进诉源治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宁)“做好调解工作,首先是要主动沟通,平常就要建立好关系……”3月22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召开诉源治理“三进”工作推进会暨基层联络员培训会,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李亚君现场讲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基本功能、建设背景等内容。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解纷能力,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各基层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专题培训,深耕基层诉源治理土壤。
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米东区人民法院、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培训会,针对调解中的疑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点穴式”讲解分析,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
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庭审观摩、现场指导、专题讲座、参与调解、到法院“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
乌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选派8名法官分别包联辖区8个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法官专业性优势,在法律法规适用及具体案件调解中进行指导帮扶,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法治化。
“乌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主动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纠纷,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基层治理中的普遍适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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