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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A+ | a开展专项行动
维护民生权益
本报沙湾讯(通讯员 蔡晓丽 刘芹)近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沙湾市城市管理局在辖区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沙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乔彦文前往沙湾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培训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为题,围绕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目的和依据、案件范围、监督对象、调查核实,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必备的13个执法办案程序,关于处罚程序和行政处罚常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介绍和详细解读。
同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剖析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机械执法等问题,强调城管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依法维护民生权益。
培训结束后,检察官与执法人员座谈,交流讨论停车管理、违建拆除、门头整治等民生热点问题,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适用、送达程序、文书制作规范等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培训、座谈,进一步增进了双方的了解,深化了双方的协作配合,同时也增强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沙湾市城市管理局干部宋慈丽说。
此外,两部门还实地调研了民生关切的街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改造等现状。之后,检察院督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民生重点项目早谋划、重细节、快实施,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预防校园欺凌 检察官有话说
本报库车讯(通讯员 马依热·马木提)“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3月22日,在库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库车市司法局、教科局开展的“预防校园暴力,向校园欺凌说不!”专题法治讲座现场,库车市第五中学的学生郑重承诺。
活动期间,检察官结合相关案例,向同学们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实施校园欺凌所要承担的后果”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听了检察官姐姐的讲解,让我加深了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同时也意识到,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能一味软弱、退让,要及时寻求老师、家人的帮助,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该校学生买买提·艾力说。
强化沟通协作
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杨历)3月20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乌鲁木齐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乌鲁木齐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县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各方就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撤缓收监执行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协商,统一意见,就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监督环节中各部门的衔接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为合力推进县域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与会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协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交付、执行、监督无缝衔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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