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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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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走上街头教您维权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增强商户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我在网上买了一样东西,到手以后发现有问题,想退货,但对方一直和我‘打太极’,我该怎么办?”在中山路汇嘉时代商场法官咨询台前,一位路过的群众问。

  “您和商家沟通的截图、交易记录、商家信息,这些都保存了吗?”该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瓦热思江问。

  “这些信息都保存了,也向购物平台反映了。”咨询群众答。

  “好的,那您可以先等平台的反馈,如果对方拒绝受理,您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瓦热思江说。

  “我买的酒重量不对,应该如何维权?”“我给孩子报的培训班,一节课都没上还不退钱,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咨询台前,不断有群众提问。

  天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杨健告诉大家,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权。若商家或经营者规定“对于商品享有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格式条款,则违反民法典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


  阜康市人民法院

  抓前端 治未病

  本报阜康讯(通讯员 李昱盈)为抓实“公平与效率”,今年以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把新时代能动司法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该院坚持以政治为引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不仅关注、着力于结案数量、结案率,还推动诉源治理融入当地社会治理,努力减少多发、高发案件。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高度重视民商事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社会矛盾。通过建立涵盖法院管理、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机关服务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司法政务和审判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人大代表+法官

  诉前高效解纠纷

  本报巴楚讯(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近年来,巴楚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我心里踏实多了。”3月15日,案件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卡某激动地说。

  2023年,卡某受雇于莎某,在其承包的某工程项目打工,工资按日计算。项目完工后,莎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卡某的1.1万余元劳务费。后莎某出具欠条,承诺于2023年5月14日前付清卡某劳务费。到期后,莎某仍未履行承诺。

  卡某向巴楚县法院英吾斯塘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莎某支付劳务费。

  鉴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阿力木·阿吾提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邀请人大代表海力力·图尔荪参与调解。

  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后,阿力木和海力力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很快,莎某、卡某就支付时间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出具了调解书。

  巴楚县法院依托“人大代表+法官”工作模式,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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