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杜绝“任性”发文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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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和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阿卜力米提·阿不都卡的尔)近日,和田地区通报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该地区规范性文件审查机构(地区司法局)共收到各县(市)、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报送备案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较2022年度增加8件,经审查决定,对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备案率95%。

  2023年,和田地区各县(市)、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性、规范性、备案审查质量逐步提高。通报要求,各县(市)、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报备职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审议后公开发布。严格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3个特征和禁止性要求以及必须履行的程序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落地。

  各县(市)司法局要严格审查报送备案的文件,对问题文件依法处理,该撤销的撤销,该责令纠正的限期责令纠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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