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1亿元 我区消协组织成绩亮眼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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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3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了解到,5年来,我区各级消协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 201.55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3.21万件,已解决42.14万件,解决率97.5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1亿元,消费投诉处理短信抽查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二。

  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部门紧密参与、行业企业自律、社会全面响应”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作机制,形成整合资源、互通有无、整体联动、合力维权的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号开设“微法院”,在喀纳斯、天山大峡谷等94个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和速裁服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消协联合拓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持续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区共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调解各类消费纠纷1145件。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12315”与“12345”的工作衔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5效能评估,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推动企业和解机制,引导889家企业加入全国12315 ODR消费纠纷快速在线解决平台,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全面开展消费信息公示工作,有效发挥投诉信息公示曝光台作用。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2项放心消费地方标准,联合26个部门围绕“五个放心”,在12个重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290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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