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账户让赡养费有了着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5

A+  |  a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讯员 才登加馥 马萍花

  “共管账户让母亲的赡养费有了着落,我们的家也保住了。”5月15日,在博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回访电话中,当事人李某某感慨万千。

  李某某与二婚妻子王某某育有一子,家中钱物由王某某掌管。李某某的父亲去世后,他将患有听障残疾的母亲从疆外接到博湖县照料,婆媳矛盾随之而来。

  王某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夫妻二人争吵不断。不久前,在外地打工的李某某回家,与妻子的分歧升级至肢体冲突,导致双方轻微受伤,李某某向综治中心求助。

  综治中心启动多元联动机制,会同博湖县妇女联合会,对接调解律师、社区党组织书记,将夫妻二人约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妇联工作人员查看双方伤情,倾听各自诉求,向李某某释明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对王某某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夫妻应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博湖县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心莹牵头组建由法官、律师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结合本地典型案例,告知二人“拒不赡养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又引导李某某和王某某回忆共同育儿的温情瞬间。

  针对婆媳矛盾和经济顾虑,王心莹提出一套可行性方案:设立家庭共管账户,每月固定划出赡养费用,保障李某某母亲的日常生活;要求李某某就此前动手打人的行为向王某某道歉。

  法律兜底线,情理润心田。夫妻二人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共识。

  综治中心安排人员每周回访,协调志愿者定期上门帮扶照料老人,巩固调解成果。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