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携手办案 被执行人付清案款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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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阿依达娜·努尔旦别克 木力德尔·艾力汗)近日,塔城市人民法院与乌苏市人民法院密切配合、高效协同,促成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全额履行案款。

  2025年1月,塔城市法院审结张某与王某的借款纠纷,判令王某偿还张某1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王某邮寄申报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均遭拒收。经查,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不进入终本环节。

  5月16日,张某了解到,王某现住乌苏市,遂向塔城市法院反馈。

  该院启动异地执行协作流程,与乌苏市法院沟通案件情况、执行诉求,同步送达拘传票,并委托乌苏市法院协助开展拘传工作。

  乌苏市法院依法拘传王某,塔城市法院执行干警赶赴乌苏市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在两地法院干警交接途中,乌苏市法院对王某开展法治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最终,王某认识到错误,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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