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偷梁换柱”引纠纷 调解员现场找症结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3
A+ | a本报和静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肖雪)装修本是件让人期待的事,但若遇到装修公司不按约定施工、偷换材料,业主往往会陷入费心、费力、费钱的困境。近日,和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一起因装修引发的合同纠纷,调解员现场梳理证据,找准症结,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月28日,推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总费用4.5万元,推某先行支付2万元。施工过程中,推某发现装饰公司并未使用合同约定的材料施工,品牌板材被其他板材替换,环保涂料也变了样。多次沟通无果后,推某要求停工并退还已付费用。装饰公司以材料已购、工程已做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推某向和静县综治中心求助。综治中心指派调解员欧云才次克负责此事。欧云才次克来到装修现场,手持装修合同,逐项核对施工实际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一处处看、一条条对——墙面用的什么板材、地面铺的什么瓷砖、水电管线铺设是否符合业主要求……事实很快确认清楚,装饰公司的确未按约定施工。
现场核查结束后,欧云才次克组织双方调解,一面向装饰公司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履约的法律责任,讲清违约后果;一面引导推某理解装修人工与材料成本的现实,推动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一番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装修合同,装饰公司在扣除已发生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后,退还推某9134元。
“装修纠纷细节多、取证难,只有走进现场、看清事实,才能找准问题、定分止争。”欧云才次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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