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互谅全局盘活 289万元纠纷非诉化解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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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白柱

  “原本都做好了起诉的准备,没想到综治中心3天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既保住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没伤及两家企业的和气!”近日,在若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若羌县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张某笑着说。

  一起涉及320套房屋、289万元租赁费的涉企纠纷,在若羌县综治中心的高效调解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某投资公司与新疆某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某新材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前者将320套房屋租赁给后者使用,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费用及支付时限。

  然而,因市场经营形势发生变化,某新材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289万元房屋租赁费,直接导致某投资公司资金回笼受阻,运营受到影响。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未果后,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欲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流转至若羌县综治中心后,工作人员坚持“调解优先、就地化解”的工作理念,对纠纷进行全面梳理。

  考虑到某投资公司需要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及时回笼资金以及某新材料公司面临短期经营压力的实际情况,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组织若羌县某工业园区工作人员、专业律师、金牌调解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精准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人员将法理宣讲与情感疏导有机结合。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向某新材料公司明确拖欠租赁费的法律后果,以及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需承担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让某新材料公司清晰认识到依法履约的必要性。

  调解员与园区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打破僵局。

  之后,园区工作人员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为双方拟定合理化解方案、提供参考建议;律师从法律层面完善协议条款,保障双方权益;调解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灵活运用沟通技巧,化解双方积怨,快速达成共识。

  经过连续3天磋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新材料公司明确分期支付租赁费计划,某投资公司考虑到对方的经营困难,给予支付宽限期。

  “此次纠纷高效化解,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彰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若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付军飞说,若羌县将持续关注企业发展实际需求,整合各类调解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全面延伸服务触角,在辖区企业、项目工地推广“若有事‘枣’解决”小程序,畅通企业、职工线上诉求反映渠道,以精准优质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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