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认定新规 6月1日实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2
A+ | a近日,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新规将于6月1日全国落地执行!
从此告别 “只看驾驶时长” 的老办法,“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就算疲劳驾驶!覆盖全车型驾驶人,尤其强化了客运车辆的监管要求,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提供了明确的量化依据。
新规通过时间、状态及背景调查综合判定疲劳驾驶,具体包括:
监测设备显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执法人员对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执法人员调查证实,驾驶人存在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h等情况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即可判定疲劳驾驶。
调查取证的内容和方法包括:
执法人员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据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和累计驾驶时间;
执法人员通过事故现场勘查、模拟实验、数据推算等调查方法,判断事故车辆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具备避险条件,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并分析其采取避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针对配备或穿戴有关生理状态监测设备的机动车驾驶人,执法人员可以调取其驾驶期间使用的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记录数据,通过分析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记录的图片、视频文件等,确定其是否处于过度疲劳状态驾驶车辆;
执法人员通过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同行人员、同住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调取机动车驾驶人24h内手机流量使用情况,判断机动车驾驶人作息规律和事故发生前24h内的睡眠时长;
通过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工友同事、同住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调取机动车驾驶人24h内工作记录或视频监控等,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工作情况;
通过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同行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调取机动车驾驶人用餐地点监控视频等,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饮食情况;
通过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同行人员、同住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调取就医购药、住院治疗病历、用餐视频及记录,现场勘查提取物品、个人遗留物品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用药情况;
通过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同行人员或者其他知情人,调取机动车驾驶人购票记录、赛事报名记录、参加活动签到表,景区出入口及周边、体育场馆监控视频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生活情况。
新规的实施,将使疲劳驾驶监管进入 “精准化、全维度” 时代。驾驶人需严格遵守,养成规范驾驶习惯,拒绝疲劳驾驶,守护出行平安。
据4月1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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