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坪县人民检察院:长效监督根治湿地污染顽疾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6
A+ | a本报柯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努尔扎提·卡米力)近日,柯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开评议一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成效,各方一致认为,治理效果显著,持续8年的湿地污染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2025年5月,柯坪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一处占地168.64亩的湿地被大量垃圾堆占,对湿地生态造成严重损害。该院分别对主管部门和湿地所在地政府立案调查。
检察官通过无人机实地查看、调取行政机关档案资料进行数字比对等方式查明,案发地点自2017年起堆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38处,破坏湿地面积约90余亩。且涉案地位于314国道、吐和高速和南疆铁路线泄洪通道处,一旦堵塞,汛期易引发洪水聚集,有冲毁铁路路基等安全隐患。
柯坪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就有关部门怠于履职的事实进行评议,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这些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加强巡查防护,杜绝污染。
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清运垃圾、加强环保宣传,并与周边企业签订湿地保护承诺书。因垃圾存量大、堆放时间久、湿地地形特殊,清运作业难度较高,有关部门无法按期完成整改,向柯坪县检察院申请延长整改期限。
2025年9月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领导带领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多次前往柯坪县实地调研,指导推动整改,柯坪县委、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安排部署,形成检察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生态保护治理模式,累计投入运输车辆12台、挖掘机4台,清理垃圾约13万立方米(合计约20万余吨),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湿地修复工作。
为杜绝湿地污染问题复发,相关单位督促申报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实现长效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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