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名村民领到种兔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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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周妤羲 通讯员 李英子

  9月26日,看到笼里的种兔健康活泼,莎车县乌达力克镇某村村民麦某格外欣慰。

  5只种兔不多,却来之不易。从付款、购销方资金链断裂,到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执行监督,历时5年,包括麦某在内的1200名村民终于如愿领到种兔。

  2020年,乌达力克镇19个村1329名村民与莎车县某畜牧公司达成口头养殖购销协议,约定由某畜牧公司向村民销售兔苗、兔笼、饲料,并提供养殖技术。待繁殖的兔苗达到标准后,公司回购。

  当年年底,仅有129名村民领到兔苗。某畜牧公司以资金链断裂为由一拖再拖,1200名农民既领不到兔苗,又拿不回48万余元的预付款,心急如焚。

  乌达力克镇政府多次与某畜牧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协议,但王某总是推诿。

  2024年,有村民向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此事,检察官核实确认符合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

  在乌达力克镇政府的支持下,检察官组织涉案村民代表与王某对证,可王某对现有证据存疑。

  为固定证据,检察官与19个村的村委会协作,用30天时间收齐1000余张收据并一一核对。此时,王某已处于失联状态。检察官前往相关部门调取王某名下企业信息,发现他已注销莎车县某畜牧公司,并在明知检察院已立案的情况下,变更其名下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几番辗转,检察官找到王某,但他表示,无力返还预付款。

  2024年5月,莎车县检察院通过选取诉讼代表人方式,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得到法院采纳。法院陆续做出19份民事判决书,生效裁判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此案涉及村民多,且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检察官持续对支持起诉案件结果进行监督,发现案件在执行中又遇到困难:王某确实没钱。经过沟通,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在和田市跟朋友做畜牧生意,他同意按原协议用种兔分期分批抵折预付款。

  从500多公里外的和田市运输活兔,抵达时间往往是半夜。为切实保障村民胜诉权益,检察官多次深夜前往村里,和执行法官一起监督执行。近日,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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