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专家入驻 群众“家门口”解纷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5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何瑾昭
“没想到不用跑法院,在综治中心就能解决赔偿问题,多亏法学会工作人员帮忙。”9月8日,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居民王某感慨道。
8月26日,由于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水溢出管道流进王某经营的商店,散装茶、白砂糖被泡坏,损失不小。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向大河沿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求助。综治中心依托精河县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统筹司法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组建调解小组。调解过程中,热力公司认为跑水系意外,不认可王某提出的4000元赔偿,王某则坚持按商品进价计算损失。
见状,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先是向热力公司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明“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害需承担责任”。接着引导王某结合商品实际受损程度调整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热力公司当场赔付2000元。
类似的调解也在精河县田间地头上演。今年春耕时节,茫丁乡村民提某站在自家地头发愁。此前,他和同村村民李某约好,李某耕种完提某的地后清理干净树墩、杂草,可李某食言了,地里根本无法播种。村委会调解无果,提某向该乡综治中心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反映情况。
工作人员梳理出纠纷关键点:提某要求李某完全恢复土地原状的诉求不太现实,可要是拖下去,对农户来说损失更大。为解决争议,工作人员将李某请到综治中心,在法律层面明确他负有清理义务,又从情理上劝他理解提某的焦急情绪。见李某态度缓和,工作人员转向提某,引导他给李某一些时间。经过几轮调解,李某承诺两天内把地里的杂物清理干净。
邻里间的烦心事也能在“综治中心+法学会”的模式下找到解决办法。精河镇某社区居民曾被单元楼旁的污水井搅得不得安宁:污水外溢,味道刺鼻,路面泥泞不堪,行人路过此处都得小心翼翼。社区联系环卫公司,环卫公司称清理费需要1200元。然而,这笔费用该谁出、怎么出让大家吵翻天:位于污水井附近的商铺老板马某认为居民平摊;居民认为商铺排污量大,理应由马某承担。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没结果。
精河镇综治中心受理该纠纷后,启动“受理—分流—调处—反馈”闭环机制,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组建“业务骨干+网格员+法律顾问”调解专班,大家分工合作:有的拍摄排污情况,有的入户走访,有的查阅《物业管理条例》,为调解找依据。
调解会上,专班工作人员播放现场视频,直观展示商铺排污量确实比居民生活排污多;法律顾问逐条解读法律规定,明确马某应该承担污水井维护的义务;网格员从邻里和谐角度劝大家各让一步。
“我愿意承担全部清理费用,并定期维护污水井。”马某诚恳地说。
如今,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已成为精河县常态,“专业法律力量+多部门协同+闭环工作机制”让越来越多的民生纠纷在“家门口”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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