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析理 被告从躲避到和解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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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蔡敏

  8月22日,3名青年来到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

  他们是一起土地流转纠纷的被告。2024年3人想种植创业,以1200元每亩的价格从李某处流转1800余亩土地。不料市场价格波动,3人种植的农作物不仅没有获利,还赔了钱。3人仅支付了一部分土地流转费,剩余3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无法支付。

  很快,他们被李某起诉至塔城市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30万元的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等10万余元。承办法官白杨联系他们时,3人已经离开塔城市,各自在外地谋生。

  “法官,我爸妈帮我在阿勒泰租了一块地,我要好好干,打个‘翻身仗’。”接到白杨的电话时,被告王某介绍了自己的现状,并讲了自己的苦衷,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没钱还。

  白杨又致电另外两名被告,发现他们和王某的情况差不多。

  “未来想要好好工作及生活,就要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好。”在白杨耐心劝说下,3人同意来法院和李某好好谈谈。

  60岁的李某也焦头烂额:这1800余亩地是他向其他80余户村民租来的,本想从中赚差价,不料现在还得向村民垫付租金。

  到了约定的时间,4人在法庭见了面。起初,双方互不相让。

  “咱们签了合同,就应该按合同内容办。”李某坚持。

  “叔,我们种地收益不理想,你是知道的,现在我们没有钱还。”王某等人面露难色。

  “你也知道他们的情况,法院判决后,他们还是没有能力还钱。如果把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赚钱的难度增大,就更没办法还钱了!”白杨一边给4人倒茶,一边劝说李某。

  在他的客观分析后,李某终于同意调解。

  “这就对了嘛,合同内容是要履行,可真遇到难处,也得互相体谅。”白杨引导大家逐一核对合同,耐心厘清争议核心。最终在他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3人在2年内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30万元,李某放弃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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