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榜一大姐”打赏7万余元 民警全额追回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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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沙雅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窦明媛 王军涛)8月10日,收到全额打赏款后,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群众尼某激动地握住民警的手:“感谢你们的坚持和专业,我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保住了!”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尼某8岁的女儿丽丽(化名)经常用父母的手机看直播,尼某微信转账输密码时也没避讳女儿,所以,丽丽知道手机的支付密码。

  一天,丽丽又在看直播,主播热情的称呼和夸张的表演让她心动,见别人刷礼物,也跟风为主播刷起“火箭”等虚拟礼物。此后,丽丽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多个直播间的“榜一大姐”。6月30日,急需用钱的尼某发现,其账户余额仅剩50元,7万余元存款不翼而飞。尼某赶紧报警。

  沙雅县公安局盖孜库木乡派出所经过调查得知,2个月内,丽丽频繁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主播,累计金额高达7万余元。

  民警第一时间与直播平台客服取得联系,说明事件性质,并全程协助尼某调取详细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固定消费事实和时间节点等证据。

  民警与客服沟通10余次,其间耐心向其阐释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

  民警的专业普法和坚持跟进让客服心服口服,直播平台加快了审核流程。按照直播平台审核要求,民警指导尼某提交丽丽的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完整消费记录截图等申诉材料。

  最终,直播平台确认丽丽的高额消费系未成年人所为,且未获监护人同意。8月10日,直播平台通过全额退款申请,将打赏款悉数返还至尼某账户。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好群众‘钱袋子’是我们的职责。希望家长和直播平台能从此事吸取教训,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沙雅县公安局盖孜库木乡派出所所长雷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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