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协作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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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陈涛)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阿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的办结,是水磨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高效履职的缩影。

  2021年1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该中心集案件受理、侦查取证、讯问审查、速裁办理、法律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着力打造“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平台。次年1月,水磨沟区检察院在该中心成立侦协办,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执法活动监督,派驻检察官全程跟踪案件侦查进展,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供专业建议。

  依托侦协办,水磨沟区检察院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助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对疑难复杂案件侦查引导等工作提质增效。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该院检察官依托侦协办提前介入,发现案件存在错误,遂引导侦查并自行补充侦查,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孟某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该案获评全疆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侦查监督质效。

  近年来,水磨沟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先后会签《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的意见》《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刑事案件会商机制》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水磨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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