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变身校园治理“合伙人”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6
A+ | a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宁菡静)4月1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法治副校长培训班在博乐市举行。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务分享、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法治副校长从传统“普法者”向校园治理“合伙人”角色转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平安校园建设注入检察力量。
培训班上,博乐市检察院检察官、“向日葵姐姐工作室”负责人廖月铭结合办案实践,以《新时代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定位:从“普法者”到校园治理“合伙人”的角色升级》为题授课,围绕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指南、法治课创新教学方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涉校法律问题处置等内容,分享“精准普法+深度治理”双轮驱动经验。她提出,法治副校长需突破单一授课模式,深度参与校园安全制度制定、学生权益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通过“一校一策”定制化服务,助力学校织密防护网。
此次培训是博乐市检察院落实“能力作风提升年”的具体行动,也是“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的深化拓展。
据悉,该院“向日葵姐姐工作室”自2018年成立以来,持续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创新案例课堂、模拟法庭等特色服务,先后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累计覆盖全州30余所中小学,惠及师生5万余人次。
“从‘送法上门’到‘驻点共治’,法治副校长的角色升级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化、专业化的重要一步。”博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依托“向日葵姐姐工作室”,推动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针对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检察+教育”协同发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目前,博州各校法治副校长正陆续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通过开设法治专栏、设立学生权益保护热线、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法治教育与校园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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