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有求必应马上办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李善太
3月28日,于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室工作人员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24年12月27日,该县木尕拉镇木尕库勒村村民海某骑电动车与买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海某死亡。经当地交管部门认定,买某负主要责任。之后,海某的丈夫艾某与买某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达成一致。
今年3月20日,艾某向于田县综治中心求助。艾某称,他的3个孩子都在上学,父母年迈需要照顾,妻子的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买某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50万元。买某表示,他刚工作不久,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希望艾某适当减少一些。
了解双方诉求后,该中心调解室工作人员决定组织一次“面对面”调解。调解会上,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解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依据。
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艾某、买某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买某半年内分期赔偿艾某共计40万元。
今年以来,于田县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力量、整合资源,设置心理疏导室、“库尔班大叔”调解室、信访接待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功能区域,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让群众诉求有人管、有人办、有人盯。截至目前,该中心调处矛盾纠纷 231起,涉及金额1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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