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两级法院 以府院联动做实为民司法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7
A+ | a本报哈密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魏芸)近日,记者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哈密市两级法院以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为主线,在法治政府建设、破解执行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切实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处理型”向“法治促进型”转变。
据了解,2023年1月,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与哈密市政府会商起草《关于建立法治促进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又于2025年1月起草《关于深化法治促进型府院府检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府院联动新格局。哈密市政府将府院联动纳入常务会常设议题,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哈密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行政诉讼情况季度通报机制,连续3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着力从根本上发现问题,精准施策,2024年哈密市行政机关败诉率比2022年下降15.16%,一审新收行政案件则在连续3年上升后于2024年首次出现下降。
为推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哈密市司法局建立跟班学习、专题培训、出庭应诉联动机制,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庭审观摩,探索“出庭应诉+庭审观摩+庭后讲评”三位一体模式。哈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22年的73.58%提升至2024年的98.33%,应当出庭率连续3年保持100%。
此外,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公安、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起草《哈密市执行联动实施细则》,压实联动职责,从健全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联合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打造规范、高效的外部执行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当地法治环境,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哈密市工商业联合会积极交流,提出规范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修订《经营主体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8条》,并发布《涉企典型案例手册》。在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细则》,依法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民生保障等工作,将破产援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有效破解因“无产可破”无法启动破产程序的难题。
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哈密市两级法院与8家职能部门协作,强力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协同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
“我们将继续拓展联动路径,广泛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不断提升府院联动效能,推动法治哈密建设向纵深发展。”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丽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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