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中,“花式”普法更入心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5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于海丽 李梦佳 吐尔逊阿依·外力
“快板一段表心愿,各位老乡用心听;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遇;矛盾都是话赶话,鸡毛蒜皮事不大……”3月22日,在托克逊县夏镇南湖村杏林景区,该县普法宣传队的快板表演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在杏花林里跟五湖四海的游客一起学法,这体验很新奇。”来自乌鲁木齐市的游客唐玲玉说。
3月,托克逊县杏花盛开,夏镇南湖村、郭勒布依乡开斯克尔村迎来旅游高峰。托克逊县委政法委瞅准时机,牵头从托克逊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抽调9名宣传骨干,组建普法宣传队,为四方来客送去“法治好礼”。
普法宣传队结合游客休闲娱乐和景区发展需求,将涉及景区消费、文明旅游等内容的法律知识,以趣味游戏、有奖问答、快板等形式展现,吸引大家参与互动。
“你们店销售的是小玩具,属于易损易耗品,容易出现退货纠纷,建议你们在销售时主动提醒顾客现场试用。”3月17日,托克逊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干部、普法宣传队成员帕提古丽·玉山向南湖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醒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为规范经营秩序,普法宣传队成员精心梳理“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25条法律知识点,并与当地普法宣传志愿者联合行动,分成3个小组,在村民庭院、杏园等地,向村民宣传庭院出租、商品买卖等法律知识,增强村民规范经营意识。此外,普法宣传队还结合各户的经营项目,有针对性地释法,提升村民风险防范能力,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原来散装食品标签缺少生产日期也算违法,以后进货得留心这些细节!”郭勒布依乡百货店铺经营者哈斯叶提·铁木尔说。
3月16日,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阿不都赛米·买买提带领普法宣传队成员走访30余家商超、餐饮场所,采取“案例讲解+法条解读”模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向经营者现场演示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规范操作流程。
在普法宣传基础上,普法宣传队成员还积极与村“两委”、村干部、村民代表沟通,共同梳理涉旅纠纷易发多发、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游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村委会查找风险隐患点,协助制定具体防范方案。
景区里,不时会发生游客攀折鲜花、摇树毁花、躺卧公共座椅、乱扔垃圾等影响景区环境和秩序的行为,为有效避免因引导不到位而影响游客体验感的问题,普法宣传队向南湖村村委会和开斯克尔村村委会提出组建文明劝导队、增设指示牌和引导牌、完善基础设施等建议。今年,两个村村委会共制作宣传板100块,增设指示牌和引导牌200余块,增设垃圾桶230余个,组建了400余人的文明劝导队。
“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护航。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完善‘法治+旅游’多元司法服务模式,推动司法服务力量下沉,持续推动托克逊县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托克逊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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