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发布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李元)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由该局组织编制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已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区商标代理服务地方标准空白,标志着我区商标代理行业自此迈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新阶段。
《规范》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服务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与质量、信息化管理、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实现从接待咨询、委托代理、建立档案、业务处理、跟踪进展、信息反馈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规范》明确,在业务受理阶段,商标代理机构需根据委托人委托内容进行查询分析和风险评估,详细介绍业务流程、所需时间、收费标准及法律风险等,并与委托人达成共识;在业务处理阶段,商标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署合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理业务,及时送达委托人或通知委托人领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往来文书或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在业务跟踪阶段,商标代理机构将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业务资料、往来文书等服务过程中收到或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登记存档,根据代理业务的进展及时更新和存档文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连贯性与完整性。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王勇智介绍,截至目前,我区有效商标注册量已突破40万件,商标代理机构达334家,《规范》的制定将进一步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王勇智表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推动商标代理机构做好《规范》实施,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切实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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