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让预制菜成为“明白菜”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8
A+ | a本报和静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牛静)扇子骨、梅菜扣肉、小炒黄牛肉……3月14日,在和静县一家餐馆的菜单上,上述菜品被明确标注:预制菜。不仅这家餐馆,目前,和静县餐饮行业全部做到预制菜明示。
当下,预制菜被广泛用于餐饮行业,但很少有商家主动告知消费者哪些菜品为预制菜。今年初,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此问题后,迅速在全县范围通过调查问卷方式,就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展开调查。最终,该院从100余份问卷结果分析得知,90%的消费者不知餐馆存在使用预制菜情形,部分消费者表示,去餐馆就餐就是想吃大厨现做的饭菜,如果餐馆使用预制菜而自己不知情,有被欺骗的感觉;97%的消费者认为,餐馆使用预制菜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87%的消费者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第九条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相关规定,餐饮行业未明确告知使用预制菜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月14日,和静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排查辖区餐饮行业使用预制菜情况,引导餐馆负责人在合法经营预制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在全县范围开展餐馆向消费者明示使用预制菜的推广工作,并将餐饮服务者使用预制菜情况纳入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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