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大组织群众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9
A+ | a本报阜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张婷)方案行不行,群众先来评。2月11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座谈会,就《阜康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备案审查。阜康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镇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村干部、种(养)植户代表等参加会议。
“召开座谈会的目的就是想听听大家对这个方案的意见,政府部门负责人也在现场,大家有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提出来。”会上,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木拉提别克说道。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次召开座谈会,正是阜康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
在阜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霞的主持下,阜康市财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保险公司代表,分别从《方案》的制定背景、实施目的、保险理赔等方面作介绍。
“旱情算不算自然灾害?”“冬小麦已经种完了,但保险还没买,如果春季出现灾害,理赔的时候怎么操作?”“乡镇干部在理赔过程中,具体应该怎么配合?”了解《方案》后,与会人员纷纷询问。
“能现场解答的,请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请大家留下联系方式,会后工作人员会联系大家并解答。”在刘霞的主持下,现场座谈交流充分、问答有序。
“通过座谈我们发现,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在《方案》制定前开展充分的前期调研,《方案》的针对性会更强。”木拉提别克说。
“建议市政府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顺应民意。”座谈结束后,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加入上述意见。
标签:
最新更新
- 2025年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筑牢法治根基
- 自治区关工委工作会议召开
-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528件提案全部交办
- 马兴瑞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
- 触摸发展脉搏 高效履职尽责——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新疆开展集中视察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