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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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红梅)“感谢检察官帮我申请司法救助。”12月3日,博乐市民老候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 检护民生”的锦旗,送给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今年10月的一天,老候来到博乐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检察官得知,2017年7月,老候因务工受伤导致身体伤残。2020年3月,法院判决雇主向老候支付赔偿款1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强制执行1.8万元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案终结本次执行。老候早年离异,独自一人靠打零工将3个孩子养大。自2017年受伤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困难,只能干些简单的农活。

  博乐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审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他们认为老候的情况应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控申检察官迅速启动救助程序,拿着老候的病历向医院咨询,得知残足可做修复术,便向假肢经销商咨询,了解安装费用。

  近日,博乐市检察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老候的家庭情况和医疗费用,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近年来,博乐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5年来为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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