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元买的化妆水是假货? 女子“广而告之”被起诉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1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李彦彦
为了美丽,很多女生喜欢购买高档奢侈化妆品,阿拉尔市市民杜美(化名)也是如此。然而不久前,她却因购买了一瓶价格逾千元的品牌化妆水打了场官司。
今年国庆期间,杜美花费1120元在当地一美妆店购买了一瓶SK-II品牌的化妆水。回家使用后,脸部有刺痛感并泛红,杜美认为可能和肤质有关,便不打算继续使用,而是通过某网络平台进行二次销售。该平台收到化妆水后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该瓶化妆水不符合品牌工艺标准。
杜美以此断定自己买到了假货,在未与美妆店工作人员沟通的情况下,在该店会员微信群中发布“我购买的‘神仙水’是假货,请大家谨慎购买”等信息,该店工作人员多次解释并安抚杜美,但均无果。于是,工作人员将杜美移出会员微信群。
工作人员的这一行为让杜美更加确定买到的是假货,便在微信朋友圈及抖音平台发送该美妆店出售假货的消息。
杜美的行为给美妆店带来负面影响,该店负责人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杜美诉至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杜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万元。
庭审前,杜美表示不愿接受调解,称自己“只是实话实说”。美妆店负责人将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交予承办法官,表示店铺不存在售卖假货行为。
承办法官耐心安抚杜美后,让她拿着所购买的SK-II化妆水与报告对比,对存疑的地方与店主当面沟通,若仍未打消顾虑,法院将依法审理此案。
此时,杜美放下心中芥蒂,经过对比后发现自己买的并非假货,用完出现不适是肤质问题,其欲进行二次销售网络平台提供的鉴定结果并不准确。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杜美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发布道歉说明,美妆店负责人主动撤诉,该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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