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督促治理校园“表白墙”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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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路登辉)“目前我们还在摸排,收集更多线索。”“下一步,我们要考虑如何形成联动机制,长效常治。”10月27日,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检察官与民警、校方管理人员共议校园“表白墙”乱象整治方案。

  一段时间以来,校园“表白墙”在未成年学生中流行,多依托于QQ、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交友、失物招领等信息。校园“表白墙”原本是青少年用于信息交换、相互帮助、情绪宣泄的社交媒介,但因为无审核、无监管,衍生出许多问题。

  今年8月,检察官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得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因“表白墙”相识。经初步摸排,检察官发现,辖区存在多个以乌市某地或某学校命名的“表白墙”微信、QQ账号,部分账号有上千人,其发布的文字或图片内容含有不文明、违背公序良俗、色情等不良信息。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表白墙”存在以下隐患:“表白墙”多以某学校命名,却并没有取得该学校的授权,一旦出现恶意造谣等信息传播,会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表白墙”具有一定的舆论引导力,会对当事人的隐私权造成侵犯;“表白墙”匿名性的特点,会使其成为谣言和网络暴力的温床;“表白墙”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可能引发电信网络诈骗、性侵害、网络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针对上述问题,天山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乌市天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乌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乌市天山区教育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就校园“表白墙”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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