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张坚
“谢谢你们帮助我。”近日,古某从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手中接过1.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2023年8月,被害人玛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其亲属一直未获得任何赔偿。裕民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办理该案时,得知玛某的妻子古某患有疾病,需长期服药,其儿子吾某尚属学龄前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综合这些情况,裕民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古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近日,在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时某某一家领取了7.7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3年11月,时某某因一起故意伤害案受重伤,急需救治。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本就不富裕的时某某一家陷入困境。得知情况后,塔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医院、村队和相关部门收集资料、核实情况,了解时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为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为体现司法救助金的救急效果,弥补被害人医疗救治费的不足,塔城地市两级检察机关决定为时某某先行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塔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孟炯说。
同时,塔城市检察院根据规定,提请上级检察院启动联动救助机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给予时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4.7万元,三级院联动救助合计7.7万元。
“三级院同步开展救助,实现救助效率、救助金额、救助效果最大化,在解决被害人燃眉之急的同时,也生动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娇说。
今年以来,塔城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予以救助当事人17件18人,目前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8.1万元。
同时,塔城地区两级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加强与民政、教育、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司法救助向纵深延伸,坚持以最优的救助效果守正义、赢民心。
其中,塔城地区两级检察机关会组织检察人员携带慰问品,前往救助对象家中进行回访,一旦发现救助对象仍存在困难的,会通过部门协作等方式,对救助对象继续予以帮助。
2024年春节前夕,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回访救助对象热某时,发现其家庭依然困难,遂将线索移送至民政部门,现民政部门已为热某及其家人办理了低保;日前,塔城市检察院回访救助对象苏某时,得知当地妇联已将苏某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回访工作不仅加强了部门间的配合协作,还有助于检察机关实地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生产生活、学习、就医、资金使用等情况,并针对救助对象提出的困难诉求,联合各职能部门给出合理性救助帮扶意见,细化帮扶措施,延续司法温情。
“下一步,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将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救助对象后续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因案导致家庭困难当事人的关爱,不断完善救助机制,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在困境中看到希望,感受到法治力量的温度。”苏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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