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金融纠纷调处“加速”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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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和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苗心怡 孙兴隆)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法院的诉前调解对接,细化优化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诉中受邀参与调解等工作流程,解决和田地区金融领域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成立一年多来,从最初每月调解案件30件,逐步增加到现在每月调解案件100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8月21日,经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新疆某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果农业公司”)与某银行的一起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2023年4月27日,某果农业公司因业务扩展需要,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1800万余元的经营贷款。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因经营困难,今年4月26日借款到期后,某果农业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某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和田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和田市法院委托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撒玉学多次与某果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陈述利害关系。经过劝说,借款人同意还款,但表示目前没有资金,请求分期偿还。某银行坚持一次性全款还清。调解员就市场环境及企业经营现状作出分析,希望某银行能够理解借款人的状况。

  在调解员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银行同意借款人分期还款,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疏通堵点,高效解纷,为金融纠纷处理“加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对“加强涉企纠纷诉源治理”作出具体要求。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通金融纠纷非诉讼解纷渠道,优化涉企营商环境,2023年5月23日,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和田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实行金融案件多元化解,减少诉讼案件纠纷,缓和借贷双方紧张关系,节约诉讼成本,在化解金融领域案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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