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两级法院 两月发出279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0
A+ | a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杨娜 艾沙江·达吾提)“法官,谢谢你们的提醒,今后我会照顾好两个孩子,保证让他们在有爱的家庭里健康成长。”日前,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成功后,案件当事人艾某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法官表达谢意。
艾某与麦某育有一儿一女,2023年12月,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到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今年,麦某以协议离婚时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为由,将艾某诉至和静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双方优先考虑两个孩子,避免离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在法官的调解下,艾某、麦某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均表示想要复婚,努力经营家庭,为子女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最终,麦某撤回起诉。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更是在唤醒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责任心。
今年6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从末端司法走向前端治理,联合巴州民政局、司法局制定《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和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制作《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将关爱提示工作从人民法院延伸至民政、司法等部门。
巴州两级法院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出279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调解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抚养等纠纷141件,有效预防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标签:
最新更新
-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走进塔城|进一扇门 办“N”件事 乌苏政务服务越来越方便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民警护航“网红街” 从容应对客流
-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丨改革快进 火车快开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丨以旧换新 释放绿色消费潜力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