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神药”有猫腻 查办!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申唯敏)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涉及辽宁、山东等多省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今年3月,新市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减肥神药”,该“减肥神药”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经鉴定含有西布曲明成分,为国家明令违禁添加成分。他明知这些“减肥神药”会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还通过各种方式虚构使用效果、夸大产品功能,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销售。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剖析案件难点、疑点,制发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将邵某与其上家的微信语音聊天记录录屏取证,印证其主观明知;调取邵某与买家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其向全国多地售卖的客观事实;通过鉴定意见、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确定邵某非法销售金额及获利金额。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人员围绕邵某行为的认定、认罪认罚从轻幅度及法律适用等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引导邵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案环节进行外部监督。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可能危害不特定人员生命健康,新市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一时间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该院第四检察部立案审查,联动公益诉讼检察部形成合力,促使邵某自愿缴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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