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普法课上解惑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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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任洪 通讯员 董瑜婷)近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红泉受邀为中共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委员会党校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授课。

  培训课上,王红泉以“走进民法典”为主题,通过问答的方式解答学员工作生活中的法律疑惑。

  “王法官,驾驶私家车去处理单位工作的路上遭遇事故受伤,算不算工伤?”学员提问。

  “当然可以认定工伤,但是一定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驾驶车辆是去完成单位的相关工作,或是受单位指派准备去某地从事相关工作。”王红泉回答。

  对于学员们提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认定、担保物权等法律方面的问题,王红泉一一解答。

  参加培训的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课程让大家受益良多,法官用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以案释法,让法律条文变成解决纠纷的“工具”,引导大家今后在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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