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 做好“护苗人”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4
A+ | a本报喀什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贾娜娜 李小进)7月初,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的法治副校长前往各中小学校,为学生和家长们送去暑假前“最后一堂法治课”。
当前,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共有113名庭长、资深法官担任10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他们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深度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通过讲授法治课、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近年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大力开展法治教育、构建社会防护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法治堡垒。
喀什地区12家基层人民法院均成立了少年法庭,各院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注重与公安、检察、学校、家庭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专门化审判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对主观恶性深、后果严重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惩治,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律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对罪行较轻、恶意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对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和评估,尽可能适用管制、缓刑等方式,对其予以法律上的特别保护。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还坚持“能动履职,综合治理”理念,不断延伸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针对防范校园霸凌、性侵等问题,有建设性地向教育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事中审判、事后回访帮教延伸到事前关爱和预防犯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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