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牵手”高校 共育法治人才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7月3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与新疆警察学院签约建立“法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就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化合作达成共识。
“期待通过与头屯河区法院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我院也将为法院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努力实现合作共赢。”新疆警察学院副院长孙常平说。
头屯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梁剑表示,双方的“牵手”标志着该院在人才培养方面迈上新台阶,在协同育人上开创新局面,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的良性互动。
双方将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以理论成果指导审判实务,以法学实践推进法学教学。
标签:
最新更新
- 普法宣传育民 法治理念入心 | 吐鲁番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七民”活动系列报道②
- 自治区巡视巡察园区(开发区)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强调 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出真招求实效
- 新疆各地各部门面向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
- 锚定主线 开辟一个新境界——“第二个结合”改变新疆(下)
- 党建引领聚民力 基层治理上台阶 | 吐鲁番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七民”活动系列报道①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