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残疾人维权没有后顾之忧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0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感谢!我知道没签合同很难维权,但司法所还是很快解决了我的难题,让我拿到赔偿金。”5月8日,兵团第一师群众阿某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拿着赔偿金,激动地对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说。
阿某曾被陈某雇用,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干活期间,因为陈某的疏忽致使阿某受伤致残。陈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两人于5月8日向兵团第一师十六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考虑到阿某是残疾人,赔偿金很可能是他今后生活的依靠,该团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案特事特办,一方面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与两人“背对背”沟通,另一方面加大援调对接力度。经过努力,陈某支付阿某各项赔偿共计19.5万元。
残疾人是法律援助的重要服务群体,为残疾人提供范围更广、质量更高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兵团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服务品牌,各师市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残疾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申办审批手续,针对特别困难、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我们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公证、鉴定业务有机衔接,提供‘法律援助 纠纷调解 源头预防’一体化维权模式,全方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兵团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赵婕说。
结合第三十四个“全国助残日”,兵团司法局及各师市司法局开展专项活动,以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士,让他们感受到法治“阳光”。
对受理的残疾人涉法案件,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广泛收集受援人、承办律师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对症施策,最大程度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既确保办案效果“优”,又让残疾人维权没有后顾之忧。
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引导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联动“一连(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社保咨询处等,为残疾人提供专业解答、追索劳动报酬等服务,主动收集欠薪线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
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首席负责人蔺振江介绍,该师市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中,优先指派业务精、素质高的律师,在办案中注重人文关怀。
“比如耐心与聋哑人进行文字交流,尽最大可能传递温暖,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鼓励他们以健康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勇敢面对人生。”蔺振江说。
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师市法律援助中心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作用,成立残疾人法律服务队,鼓励相关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加入。目前,该服务队已有25名不同身份的法律专业队员,随时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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