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想对你说……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1
A+ | a生活中,一些看似针对未成年人的普通行为,因为大家“都这样做”,便都认为“这是合法的”,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
“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亲戚说我是大孩子了,让我也喝点酒。”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我今年6岁了,爸爸平时下班晚,妈妈去买菜的时候都让我一个人在家玩。”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妈妈为了让我安静,经常让我看手机。”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平时爸爸开车时,都是妈妈抱着我坐,根本用不到安全座椅。”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爸爸今天到学校接我时,和其他家长一起抽烟。”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我有时会偷偷把手机带进课堂。”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这次考试,我的成绩影响了班级平均分,老师让我在课堂上站着听讲,并让我课后抄写作业5遍。”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期末考试快到了,老师在家长会上建议我们去指定的书店购买复习资料。”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我有时会看网络直播,也想当主播。”
晓法: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晓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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