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交警支队 实现“警银”数据共享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5月中旬,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多家银行深度合作,通过网络终端率先在全疆实现“警银”数据共享。
此举替代了此前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需前往银行和车管所的模式。目前,这两项业务已前置至银行网络终端,银行亦设立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所有人只需在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并签注登记证书。
乌鲁木齐市已实现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由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初审,管理人员在线二审,公安交管系统后期介入复核的全量业务申请模式,通过全流程、全留痕监管,解决非本人意愿、非现场办理、伪造证明材料等问题,有效预防和打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活动,助力车贷金融秩序良性运转,最大程度减少非法中介扰民、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隐患,实现业务跨界对接、资源优势互补。
标签:
最新更新
-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篇章
- 因恶劣天气坐地起价,哈密一酒店被罚
- 乌市考生的福利来啦!学校就能办身份证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近期重要贺信复信精神 研究部署我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作主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