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法院 能动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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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皮山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马素云)“在皮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我们很快拿到了拖欠的货款,太感谢他们了。”5月15日,皮山县一饲料店老板小成(化名)通过电话对记者说。

  2022年8月至9月,小成先后3次与一家养殖公司签订采购油粉合同,累计金额70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小成向养殖公司交付了全部货物。之后,由于养殖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小成将其起诉至皮山县法院。法官查明,养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杜某。经当事双方同意,法官组织小成和杜某进行调解。法官释法析理,向杜某讲明拒不付款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杜某同意支付拖欠的货款。

  今年以来,皮山县法院积极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通过完善案件繁简甄别机制,寻找解决矛盾的“最优解”,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为加快推进皮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同时,该院持续深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针对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皮山县法院通过精准把脉、靶向开方,引导其堵漏建制,降低经营风险,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

  3月15日,该院受理一起和田某公司诉皮山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7月,皮山县某公司购买和田某公司一批餐车,总合同价480万元,餐车全部交付后,皮山县某公司付货款140万元,剩余340万元迟迟未付。

  接到案件后,皮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蒋祝新认真审阅案卷,利用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的机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细化审案思路。

  “本案中和田某公司的诉求是尽快拿到一笔钱把企业经营下去,我们要本着为企业纾困原则,既要解决问题也要让两边的企业都能正常经营。”蒋祝新说。

  庭审前,蒋祝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面对面讲理、背对背释法,最终,皮山县某公司同意在一个月内筹集资金160万元先支付部分货款,剩余的180万元于10月份之前支付,和田某公司欣然接受,双方签订了协议。

  蒋祝新说:“为企业办实事,就是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为企业生存发展尽心尽力。”

  皮山县是有名的石榴之乡,可该县许多石榴合作社、种植户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时常卷入涉石榴矛盾纠纷之中,严重阻碍石榴产业发展。面对这种情况,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户普法宣传活动,向石榴合作社、种植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排查化解相关纠纷。同时,为了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该院结合常见的法律问题,拍摄普法短视频,以轻松幽默的方式引导种植户和合作社依法经营,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靠前服务,通过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企业家座谈会、诉源治理工作培训等方式,增强企业学法、用法能力,妥善化解简单的法律纠纷;通过深入企业走访,排查涉企纠纷的苗头,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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