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协作 追回“消失的车”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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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鄯善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马扬帆)3月30日,拿到从甘肃追回的车辆,阿某连连向鄯善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道谢。

  近日,鄯善县法院执行干警奔赴1000公里外的甘肃省民乐县,通过异地执行协作,将阿某的轿车扣回。

  2023年6月,阿某以8万余元的价格将其名下一辆车出售给艾某。艾某向阿某支付了1万元,双方约定分期支付余款。艾某在未付清余款也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将该车偷偷卖到疆外。后来艾某东窗事发,因诈骗罪获刑,在附带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艾某赔偿阿某的损失。

  艾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鄯善县法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积极与鄯善县公安局沟通协调,请求协助查找涉案车辆的下落。经多方查找,今年3月28日,民警在民乐县发现涉案车辆。

  当晚,执行干警坐火车赶赴民乐县。到达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找到涉案车辆,要求购车者张某配合执行,但遭到拒绝。

  张某表示,该车是她在二手车市场以正常价格购买的,自己花了钱,车就该属于她。

  鄯善县法院执行干警与民乐县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向张某释法说理,讲明她的权利和义务,建议她起诉二手车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之后,执行干警向她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扣押清单,张某将车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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