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 备案1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程俊珍)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2023年自治区司法厅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1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决定,对1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
2023年,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履行报备职责。
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呈现以下特点:自觉性不断提高,备案材料越来越规范,备案审查质效稳步提升。其中,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备案文件数量较多,报备及时。
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决策水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报备职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3个特征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禁止性要求以及必须履行的程序性要求。按照法规规章数据库建设要求,将备案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录入数据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把备案审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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