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余元工程款纠纷调解结案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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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吐鲁番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近日,在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双方代理人握手言和。

  走出法庭,原告北京某公司的代理律师李某放松了许多,“矛盾解决了,工人工资和公司发展也有了着落。”李某说。

  2023年11月中旬,李某带着准备已久的民事起诉状和装订成册的证据材料,来到吐鲁番市中院立案庭时,心里还直打鼓,“标的额这么大,企业情况又复杂,这案子啥时候才能结?”李某忧心忡忡。

  2018年9月,北京某公司(乙方)与新疆某公司(甲方)签订污水处理装置承包合同,该项目投资总额约1.6亿元。合同约定,如甲方未能按约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甲方仍未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期应付款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倍计算。

  后新疆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北京某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新疆某公司仍有1.21亿元合同款逾期未付,可北京某公司已开具全额发票。

  2023年9月,北京某公司委托律所向新疆某公司发律师函催告,要求新疆某公司支付已逾期的款项及产生的违约金共计1.25亿元。

  经过立案、送达、排期程序后,2023年12月4日,案件开庭审理。原、被告在《工程承包合同》和《变更协议书》的履行及逾期付款责任上产生重大分歧,第一次开庭并不顺利。

  承办法官丁茜认为,双方曾是友好合作关系,诉讼标的额巨大,若错失调解良机,案件将经过二审、再审程序,对任何一方来说,都可能产生较大损失。于是,她计划再给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沟通时间。

  “你们多从对方角度考虑考虑,说不定信任重塑,案子快些结束对双方都好。”丁茜提出。

  经调查核实,丁茜得知,近两年,北京某公司生产经营不佳,双方矛盾化解或许能让其摆脱困境。

  双方沟通期间,丁茜也对新疆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做了大量工作,希望他尽量促成双方和解。

  “我建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先解决工人工资发放问题,再协商欠付工程款支付事宜。”丁茜说。

  半个月后,双方就工程款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6月30日前,新疆某公司分5次向北京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在丁茜的主持下,双方代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合议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为双方再次合作创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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