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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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李进福)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连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校园、企业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1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切入点,向外卖小哥讲解不规范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增强外卖小哥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的养成,要从娃娃抓起。阿勒泰市公安局北屯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学校,向学生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播放预防事故动画片,让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进校园开展有奖竞答活动,一问一答间增强学生对交通安全的认识。

  我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商超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呼吁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11月26日,布尔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居民宣讲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后果。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九公里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运输企业,播放交通事故视频,深入讲解事故发生原因,呼吁企业员工养成文明驾驶习惯。阿瓦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宣传小分队,深入商超,向购物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倡导大家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驾校,提醒学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针对村民交通意识较弱的特点,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进村入户,讲解驾驶农用车、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呼吁村民抵制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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