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榴之乡”断石榴官司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1

A+  |  a

  皮山县人民法院藏桂人民法庭庭长外力·图尔孙向村民发放法官联系卡。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孙兴隆 马建成

  10月21日上午,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乌堂村的“石榴亭”里热闹起来,村民们知道,外力法官又来了。

  皮山县人民法院藏桂人民法庭庭长外力·图尔孙是村里的常客,进入采收季后,家家忙着卖石榴、签合同,他来得更勤了。

  附近的加依塔什村村民艾某特意赶到“石榴亭”致谢,“外力法官,多亏了你,我和阿某的石榴账终于算完了。”

  藏桂人民法庭距县城约70公里,管辖藏桂乡、皮亚勒玛乡、杜瓦镇三个乡镇,是皮山县服务区域最广、人口最多的人民法庭。

  9月中旬的一天,艾某接到外力打来的电话,他有点懵,自己啥时候惹上了官司?

  “你认不认识阿某?”经外力提醒,艾某想起来了。

  1月底,阿某从艾某处购买了6100元的石榴汁。19天后,阿某找艾某商量,想退一半石榴汁,艾某同意了,并承诺将一半货款退给阿某。但阿某等了7个多月,只换来艾某一句话:“我做生意赔了,没钱退。”

  接到阿某求助后,外力联系皮亚勒玛乡司法所和加依塔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合调解,释法析理,最终,艾某同意10月中旬退款。

  皮亚勒玛乡是有名的“石榴之乡”。2022年藏桂人民法庭审理的300余起合同纠纷中,其中有关石榴买卖的就占到30%。

  “这些纠纷大多发生在皮亚勒玛乡,原因都是未签合同或者合同订立不规范。”外力告诉记者,掌握情况后,他“对症下药”,给皮亚勒玛乡6个村的村民们送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他把为该乡量身定制的石榴买卖合同的范本送到田间地头,手把手教村民们签合同,提示注意事项。

  “这个合同很方便,哪里填数量和价格,哪里摁手印,写得明明白白。”乌堂村村民麦麦提·玉素甫种了30亩石榴,以前卖石榴,就是双方口头约定;现在白纸黑字签合同,他和买家都觉得省事又靠谱。

  除了送合同,外力还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到该乡上法治课、解答法律疑问,并设立了巡回法庭,力争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此外,藏桂人民法庭建立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以辖区3个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联系点,在27个村、1个社区发放《法官联系卡》和《矛盾纠纷调解便民卡》,并将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纳入调解队伍,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

  今年以来,藏桂人民法庭将40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其中石榴官司同比下降70%。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