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调解中心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7
A+ | a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张婷 杨峻峰)“感谢法院没有让我花一分钱诉讼费就解决了难题,我会按照调解协议,尽快还清银行欠款。”10月28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金融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金融调解中心”),当事人艾某激动地说。
2020年8月,艾某因经营需要,向伊犁州某银行借款10万元,并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由于家人生病,艾某未按时偿还债务,已产生2万余元的利息。虽经多次催要,艾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9月11日,银行将其告上法庭。征得双方同意后,案件被移交至金融调解中心。
10月25日,金融调解中心调解员米亚萨尔·阿布都拉洪将艾某和银行代理人约至调解室。米亚萨尔向艾某讲解民法典中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艾某同意尽快还款。考虑到艾某的实际困难,银行方面也表示,还款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2月前。之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金融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法官高峻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是金融调解中心工作的一个片段,也是伊犁州分院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方面作出的有益尝试。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现社会高效能治理、权益多方位保障,今年10月,伊犁州分院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功能整合、资源聚合,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和伊宁市人民法院成立金融调解中心,建立法官工作室、金融巡回法庭及10个金融调解室,逐步形成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民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金融调解中心针对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纠纷、金融类合同纠纷(含普惠金融)、预付式消费纠纷、信用卡(消费)纠纷等,开展多元调解,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建立小额纠纷快处机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并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金融纠纷解决渠道,切实保护涉金融类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一站式受理、扁平化调解、全链条服务,切实促进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
伊犁农商银行风险管理(合规)部总经理米泳告诉记者,过去,银行面对反复催款的不良贷款时,往往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如今,得益于金融调解中心,银行有了更多的选择。“遇到确实有困难的客户,只要能达成调解协议,我们就会将贷款重调至正常履约状态,为后期债务问题的圆满解决创造条件。”米泳说。
据悉,自运行以来,金融调解中心已调解21起金融纠纷,收回不良贷款230万元。
伊犁州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世兴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覆盖伊犁州直两级法院的“金融调解中心+金融巡回法庭+双绿色通道”多元解纷网络建设,通过以案带训、观摩庭审等方式,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促进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同时,该院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培育诚信市场环境,为金融市场繁荣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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