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推进《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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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苏钰淇)10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喀什古城保护条例》起草审修工作如期完成,目前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以议案形式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日前,自治区司法厅将立法资源和力量向起草调研环节延伸,通过提前介入,探索起草专班模式推进立法进程,最大程度缩短《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审修周期。

  为确保《喀什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质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行政立法专家和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住建厅、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喀什市人大常委会和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起草专班,驻点喀什古城景区开展调研、走访、起草工作。其间,工作人员与古城内居民、商户、游客等人员代表座谈,征求喀什地区行署、喀什市以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同步开展疆内外调研,立法过程由环环推进向齐头并进的方式改变。

  为破解古城服务管理工作权责不清、合力不足的难题,《条例(草案)》授权喀什市人民政府依法编制行政职权清单,委托喀什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相关行政职权,通过地方立法突破“多头治理”瓶颈,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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