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交警: 人货混装实为人“祸”混装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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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随着50箱红彤彤的苹果打包装车,阿不都·艾买尔满意地笑了。可转过头,看到正在结算工钱的2名苹果采摘工人,他又犯了愁:他们俩怎么回去呢?

  阿不都的轻型货车核载3人,除了自己和妻子,再拉2名工人便意味着超员,一旦被民警发现,便要面临法律的严惩。“我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也许民警今天忙,不会到这条路上巡查。”思来想去,阿不都决定让1名工人坐在车厢内,就这样驾车上路了。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李婕 冯志怡

  当日,在G580线23公里处开展例行检查的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阿地力江·艾买尔发现,一辆拉运苹果的货车车厢里坐着一个人。

  他赶忙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阿不都人货混装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本想图方便的阿不都挨了罚,实在想不通,便问道:“车厢那么大,我拉个人都不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人。你考驾照的时候肯定学过。”阿地力江现场普法。

  阿不都想了想,点点头。

  “你知道法律规定,为什么还要载人?”阿地力江问。

  “我以为不会遇到交警。”阿不都脱口而出。

  “农村地区大部分驾驶人都有这种侥幸心理。”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炎介绍,近期,阿克苏市进入苹果收获季节,果园农户大量雇用采摘工人,但因运输苹果多使用轻型货车,无法满足人员载乘需求,加之农村道路公共交通工具较少,往来不便,且巡逻警力对农村道路的巡逻间隔较长,覆盖面不广,不少驾驶人为图方便会选择人货混装。

  20起!这是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今年8月至9月查处的人货混装交通违法行为总案件数。

  阿地力江介绍,在阿克苏市占道路总里程60%的农村道路上,“平交路口多+双向2车道”的通行形势存在一定交通隐患,加之进入农忙时节,农户骑行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农用车出行的需求大增,多类车辆混行使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增加。

  今年9月,想要多拉多赚的吐某将砖头堆满了拖拉机车厢,且超高近1米。上路行驶后,因车辆未装后视镜,吐某完全看不到后方车况,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他不仅未靠边行驶,还随意变道,导致后方行驶而来的果农乌某判断失误,驾驶人货混装的轻型货车径直与其追尾。事故导致吐某车辆侧翻,坐在乌某车厢内的工人腿部受伤。

  “农作物本身就重,车辆极易超载,使得轮胎负荷过重、变形极易引发爆胎。”谢炎说,车身过重还会使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下降,出现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加上田间地头路况复杂,坡陡弯急,人货混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如果货物捆绑不牢发生滑移等现象,还会挤伤车厢内的人员。

  人货混装的危害还在道路之外。今年9月底,古某让工人阿某坐在货车车厢内,随后开车上路。途中,古某因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阿某的手臂骨折。

  事后,古某不但未赔偿相关费用,还希望阿某支付部分修车费,本是朋友的两人因赔偿问题闹上法庭。

  整治此类违法行为迫在眉睫。

  “我们发现市区道路人货混装的现象很少。”谢炎说。

  经调研,民警发现市区道路因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且每日各路口均有执勤民警,使得货车驾驶员有所忌惮。

  “消除侥幸心理是我们当前的工作重点。”阿地力江说。作为巡逻民警,他与同事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频次和力度,常态化设置检查点,对人货混装的违法行为坚决处罚。

  “但处罚不是目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才是我们的初衷。”谢炎说,整治人货混装现象,还需要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

  “我刚才被扣了3分,罚了1000元。货车千万不要拉人。”繁忙的农村道路上,阿不都对过往的货车驾驶员现身说法。

  “让违法行为人向潜在的违法群体讲述亲身经历,效果很好。”阿地力江说。处罚阿不都后,他告知其可通过“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功能挽回损失,同时阿不都需在1小时内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此外,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通过讲解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杜绝人货混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以“学习法律知识 赠送警察小熊”的形式鼓励农户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现在辖区农村道路人货混装现象已大幅下降。我们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谢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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