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保委 为老年人送上“避坑宝典”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近年来,老年人消费品、保健食品、服务产品等市场日益繁荣,加之老年消费者对健康长寿、感情关怀需求较大,对真假商品鉴别能力相对较弱,容易被一些营销策略蛊惑,因此,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
10月23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老年人消费防骗提示,为老年人送上“避坑宝典”。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名医、专家的幌子,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为诱惑,推销假冒伪劣药品、昂贵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不明就里的老年人购买后,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身体健康还可能受到威胁。
自治区消保委提示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咨询,切不可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对于养生讲座、免费讲座等,要擦亮双眼,摒弃商家“洗脑式”虚假宣传。同时,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疾病治疗或预防作用,不能代替药物,老年消费者要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保健食品的功能、适宜人群等,听从医生建议,在正规医院、药店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很多老年人退休后热衷旅游,一些旅行社抓住商机,以零团费、免费游、旅游补贴等为噱头,吸引旅游者上门,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等方面大打折扣,在旅途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或是在签订合同时将最精彩、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这些行为严重影响老年消费者出行体验,容易产生消费纠纷。
自治区消保委提示,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不能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游产品的品质,综合考虑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及双方违约责任,特别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别条款。如果发现收取年龄附加费、高额保证金等明显不合理之处,一定要提前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切不可盲目签约。此外,老年消费者在出行时,还应随身携带常备药品,防患于未然。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引诱老年人参与某种理财。
对此,自治区消保委建议,老年消费者要主动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明确投资理财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各种理财产品均存在一定的风险。不要轻信商家低门槛、高回报的宣传,不购买资金去向不明、投资业务不清、先交钱再找项目的理财产品,防止血本无归。
自治区消保委提醒,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核对交费清单,索要正规票据,并注意保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如发现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可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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