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强调 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乡村振兴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7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联组会议,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全面实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自治区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下一步拟采用哪些针对性举措?”
“村庄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如何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品牌强农上有哪些具体和针对性措施?”
联组会议上,8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提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解答。
本次专题询问涵盖法律法规责任落实、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专题询问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有关地州市,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通过新疆法制报等媒体收集社会各界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运用代表履职平台征求了部分在疆全国人大代表及54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共收集到328条意见建议;首次采取区、地、县三级人大联动、全覆盖同步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这次专题询问奠定了坚实基础。
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询问人的提问,实事求是、直奔主题;应询者的回答,虚心坦诚、正视问题,不推卸责任、不回避问题。在一问一答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查问题、挖原因、定目标、商举措的过程中,实现了良性互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是重要保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学会用法治的角度看乡村振兴,用法治的头脑想乡村振兴,用法治的方法抓乡村振兴,用法治的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根基,依法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法治支撑和监督工作力度,发挥代表的优势和作用,为推进全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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