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社区宣讲如何依法带娃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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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五家渠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白东海)7月11日,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潘进慧到五家渠市军垦路街道振兴街社区,为50余名家长和孩子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潘进慧围绕《依法带娃——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向家长和孩子们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家庭教育的基本概念、根本任务、具体要求以及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要承担的基本责任等。

  潘进慧表示,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她倡导家长们,要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学习特点,顺应孩子的发展要求,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和陪伴。

  随后,潘进慧解答了参加活动的家长和孩子们提出的问题,发放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

  聆听宣讲的家长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给孩子成长创造健康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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