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安机关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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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邹小雨 马洁 马梦怡 木合塔尔)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日渐增多。连日来,我区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1月15日,额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来到额敏县东街夜市,对设在这里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

  “工作人员进入仓库有什么要求?”民警向工作人员提问。

  “禁火,绝不允许携带任何火种进入仓库。”经营店负责人对民警说。

  在销售点的仓库里,民警检查了烟花爆竹的存储、消防设施、技防设施等,还对前来采购年货的群众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

  同一天,在阿拉山口市,当地公安机关在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的同时,还加大了对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的宣传。民警在各小区大门口张贴了《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同时制作悬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条幅,并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手册。

  1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专店及专柜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民警详细查看了销售专店及专柜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等,同时,积极向销售专店及专柜业主及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购买知识和安全燃放常识,倡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同一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对辖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

  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公安机关与消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联合行动,对辖区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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