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摩职务犯罪庭审 接受警示教育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于灏)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天山区1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现场观摩庭审。
被告人董某案发前系新疆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处长。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其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另案处理)为6名管理服务对象在债务偿还、承接股票减持业务、代理公司诉讼案件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50.5万元。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诉讼环节规范有序推进。公诉机关围绕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相关证据,完整还原被告人犯罪全过程。
合议庭严格恪守法定程序,全面、细致听取公诉机关指控意见、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意见,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当庭深刻忏悔,主动认罪认罚,深入剖析自身权力失控、思想滑坡、贪欲滋生的惨痛教训,令在场每一位旁听人员都深受震撼、备受警醒。
“通过现场观摩,不仅清晰掌握了受贿罪等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还深刻领悟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的深刻内涵。”参与观摩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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